广东一女子身份被外籍人士冒用 在南安与人登记结婚
外籍人士冒用广东女子身份与南安人登记结婚,部门联手——
跨省撤销冒名婚姻 解开当事人“心结”
泉州网4月7日讯(记者 陈灵 黄耿煌 通讯员 李惠琼 何朴敏)昨日上午,南安下着小雨,与女儿女婿从湖南驱车十多个小时赶来的陈女士却格外兴奋。他们来到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将一面写着“化历史遗留,解百姓之忧”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表示谢意。“自2021年发现自己被‘已婚’后,一直烦恼着这件事,现在终于解决了。”陈女士笑着说。
(资料图片)
在女儿和工作人员协助下,陈女士办理相关手续。(陈灵 摄)
行程码异常 发现身份被冒用结婚
9点半,记者见到了陈女士一家。在窗口工作人员和女儿的协助下,53岁的陈女士办理好相关手续,解开了心结。
“我是广东廉江人,因为不太识字,也不大会用手机,很少出远门。”她回忆道,2021年10月,她在亲戚的陪同下,从廉江到湖南女儿的家。返程时,因行程码是红码,她无法登机,与她行程相同的亲戚却是绿码,令她感到奇怪。她想起此前办银行卡时被告知身份证下还有一张银行卡,当时没多想。返回廉江后,她打电话到相关部门咨询,才发现自己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且是“已婚”状态。
她早年与丈夫结婚时并未办理登记手续,十多年前丈夫过世,她一直处于独身状态。得知此事的人告诉她,冒名作假婚姻像个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因某个情况而突然“爆炸”,还有可能引发民事或刑事案件。这让她和家人都十分着急。经查,2019年,有外籍人士冒用她的身份信息在南安与一男子王某登记结婚。2022年6月,廉江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向南安市民政局发来婚姻调查函。
当事人失联 部门联手撤销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南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李女士介绍,陈女士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情形,因此无法判定为无效婚姻。“我们很理解陈女士的心情。如果这种婚姻关系不能及时撤销,当事人真正想结婚时就会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甚至引发重婚和财产争议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该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名誉、财产、债务、继承问题,都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南安市民政局立刻与南安市检察院协商此事,理清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并移交所有原始档案。工作人员多次寻找另外两名当事人,并到其登记的地址查找,都无法联系上。经过一段时间的核查后,南安市检察院召开此案件听证会,后向民政局发出撤销婚姻登记建议书。
因联系不到王某,今年2月27日,民政局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依法公告送达《撤销婚姻登记公告书》,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请及时到我局领取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系统已升级 可防范冒名婚姻发生
经过30日的等待,陈女士收到李女士发来的“喜讯”——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李主任不断安慰我,让我不用担心,办理期间有任何进展都第一时间告诉我。”陈女士说,她非常感动,决定来领取决定书的同时送上锦旗,表示感谢。“2021年以后就再也没去湖南找女儿,这次我特地先搭火车到湖南女儿家,再一同来南安。”
据悉,陈女士身份证被冒用一事,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同时,撤销决定书也将依法上网公告。
“过去,情侣来办理婚姻登记,只能工作人员肉眼识别身份证与本人是否为同一人。2020年底,全省所有的婚姻登记窗口配置了集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电子签名于一体的智能化设备,婚姻登记当事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人证合一身份核验。”李女士介绍,如果人证比对辨识度低于70%,则与公安联网的人口库比对,可有效避免冒名婚姻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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